大溪國中英文單字大賽活動辦法

本辦法訂定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
一、宗旨:

本活動旨在藉由競賽活動增進全體學生英文單字基礎能力及競爭力,並篩選出優秀之學生參加全國英文單字大賽。

二、辦理單位:教務處

三、參加對象資格:所有大溪國中之學生均需參加

四、進行方式:

(一)競賽活動

1.     競賽日期:九十四年十二月一日(星期四)至十二月八日(星期四)各班資訊課時間舉行。

2.     競賽題目命題內容:英文單字2000字。教育部公佈九年一貫英文單字的兩個千字表

3.     競賽題目類型與時間限制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測驗方式:『拼寫』(100題必須在20分鐘內完成)

         -看中文,以鍵盤拼寫出正確的英文;測英文單字的拼寫能力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  出題與評分方式:每個人的每一測驗均由各組單字表中隨機挑出壹百。每題一分,每一測驗總分一百分,由測驗系統立即評分。

5.     評比方式:以測驗總分當為比較的依據

6.     其他規定:

1.      不得攜帶電子字典、手機、字表(小抄)。

2.      作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。

3.      現場學生若發生急症,中斷比賽,學生該次成績不算。

(二)獎勵方式:

1.特優90分以上的學生每人頒發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卷1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.優等80分以上的同學每人頒發獎狀乙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本辦法陳 校長同意後實施,若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公告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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